成都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提出要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建设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6575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月14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以绿色施工、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为重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在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方案》提出2015年主要目标

  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建筑政府监管、技术保障、政策激励、社会宣传、产业联动机制;成都市实现年人均建筑能耗不超过1.2吨标准煤,年人均建筑水耗不超过50吨,年人均建筑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3.2吨,新建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多、中高、高层分别不超过43、28、24、15平方米,新建居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力争实现污水处理率95%以上。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到2015年,成都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总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到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4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年节能量7500万千瓦时,年常规能源替代量2.4万吨标准煤。

  制定8项重点任务达成目标

  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建设

  《方案》从建筑规划、节能改造、绿色交通灯方面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首先是做好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工作,并推进片区试点示范工作,确定城北改造片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为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结合小城市、特色镇和一般镇建设,创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确定蒲江县寿安新城、大邑县安仁镇和新场镇为首批绿色低碳示范重点小城镇。到2015年,在成都市近郊区、远郊区创建4—5个市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到2015年底实现成都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引导和推广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节能照明、自然采光等农房节能技术。推进沼气等生物质能利用,规模达到300户及以上的集中居住点开展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每年建设集中供气工程5处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技术,自2014年起,在全市推行渗水道路、雨(污)水收集利用系统、太阳能公共照明等绿色基础设施试点示范,每个区(市)县每年完成不少于5个示范项目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全面推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市雨(污)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并且实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并且要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建设,在中心城区外围设置停车换乘(P+R)停车场,构建高效的停车换乘系统;建设智能交通“1+6”系统,降低交通能耗,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建设由“人+绿道+自行车”构成的城镇慢行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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