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让减排变得有利可图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8042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
  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与非附件1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但是,CDM只能作为全球减排和技术转让的手段之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减排和技术转让还需要发达国家做出更多的努力。
  ·核证减排量
  缩写成CER。核证减排量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特定术语,指联合国执行理事会(EB)向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颁发的经过指定经营实体(DOE)核查证实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只有联合国向企业颁发了CER证书之后,减排指标CER才能在国际碳市场上交易。
  将新闻进行到底
  关于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一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河北省一个乡镇油脂厂老板,为解决工厂经常停电减产问题,决定用当地最常见又最便宜的秸秆做燃料,建一个小发电厂。自从他购买了一套400千瓦的秸秆发电设备,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好事就找上了他,犹如天上掉下了馅饼。
  一位自称日本咨询公司总经理的人要和他“合作项目”,满口都是“碳减排”、“CDM”……于是,这个准备因陋就简修建的发电小作坊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投资9000万元、规划容量1.2万千瓦的电厂。如果这个电厂建成开始发电以后,除了卖电,由于减排了二氧化碳,这位油脂厂老板每年还将获得100万美元的收入!
  这种类似于天上掉馅饼的“神话”,是关于CDM项目最初的解释。但如今,这种“神话”似乎正在变成现实……
  ——典型案例——
  在今年8月5日,经过北京环境交易所的撮合,“绿色出行碳路行动”的组织者和上海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上了头,并很快地签署了协议。天平保险公司以277699.6元的价格购买了奥运期间北京市民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2008年底,全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成为第一家通过购买自愿碳减排量实现碳中和的中国企业。
  天平保险公司购买碳减排的资金将作为捐赠全部注入“中国民促会绿色出行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绿色出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上海世博局、上海环保局正在开展“绿色出行”活动,这笔资金将优先用于上海世博会的“绿色出行”项目,实现从奥运到世博的传承。
  ——法律依据——
  《京都议定书》及其灵活履约机制
  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也能买卖?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CDM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杨宏伟说,国际碳市场成立的法律基础是《京都议定书》。它在2005年生效后,规定发达国家在2008年—2012年减排义务,欧盟是8%,日本、加拿大是6%;澳大利亚是允许增加,但增加不许超过8%。《京都议定书》还规定,国际排放贸易、联合履行及清洁发展机制三种机制,其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到境外去购买一部分减排量,用于抵消《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指标。
  据悉,截至今年9月份,中国政府已累计批准了2200多个CDM项目,其中在联合国注册640个,已签发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中国政府批准的项目都能得到注册,预计在2012年前可减少20亿吨二氧化碳。目前,欧盟目前实质减排了9000多万吨二氧化碳,在中国开展CDM项目,已签发的1.5亿吨就超过了欧盟二氧化碳减排总量。
  杨宏伟提醒说,碳交易目的是在维护国家发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减缓气候变化。国内可采用一些市场机制,包括财税等综合手段来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达到减排目的。
  ——交易模式——
  强制性与自愿性碳交易
  关于碳交易,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操作模式:强制性与自愿性碳交易。
  强制碳交易主要以国家或政府为主导,参与主体必须参加交易,并受法律约束。其中最大的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欧盟碳交易体系,即在总量控制下进行碳交易。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全球副总裁黄杰夫说,“欧洲2008年期货碳市场成交28亿吨,今年估计会达到50~60亿吨。”
  自愿性碳交易,即参与碳交易的主体因“自愿”动机聚集在一起,一旦通过协商方式共同承认了固定时间段内的减排目标,这些碳交易主体就必须履行一定的协议去实现该目标。简而言之,即加入时可自愿,执行时需履约。
  典型的自愿碳交易市场在美国。1997年,美国虽然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但随后在内部的14个州,通过自设总量方式,形成了局部碳市场。从2003年开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从13家会员发展到目前的460家会员,这些企业排放总量达到6亿吨,已超过了欧洲最大经济体德国的排放总量。
  中国“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
  在碳市场的发展上,中国也不甘落后。虽然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决定了,正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采纳绝对的总量控制。中国在国际上不承担二氧化碳总量限额,但企业可通过协议方式自设限额,创造出排放权的稀缺性,再通过配额买卖方式,使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将指标卖给配额不足的企业,成为交易的前提。
  于是,在日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与芝加哥全球气候交易所在中国开始了类似试点。交易所目前已收到28家大型排放类企业递交的意向函,包括中石油、摩托罗拉、远大空调等要求加入“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
  “无论是水泥行业还是钢铁行业,大家坐在一起,把自己的排放量拿出来,设计一个指标,这个指标要适合企业发展,企业以自愿原则参与,但加入后就需按照有法律效益的合约进行交易。”黄杰夫说。
  ——游戏规则——
  对CO2增量进行指标设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梁猛说,根据粗略计算,如果我国每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大概到2030年前后,可能出现一个峰值——排放的二氧化碳将超过100多亿吨,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六七十亿吨,到那时可能100多亿吨,整个全球只能排放360亿吨,如果中国排了100多亿吨,剩下的国家怎么办?美国现在比中国仅少排放了一二亿吨。“大家都不发展了就你一个国家发展,这也不太可能。我们说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还是责任,不能说共同而有区别,我们就没有责任了。”
  “但是,中国的碳交易需要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形成中国的游戏规则,中国市场的指标不是二氧化碳绝对下行,而是需要对增量进行一定的指标设计,通过市场,转移风险来实现交易盈利。”梁猛说。
  “确实是这样。”黄杰夫说,如天津将近30家企业自愿加入,设计一个指标。“很简单,这个指标是适合企业发展的总量指标。我在未来5年多排的话,指标用的多,不够了,就要到市场上去买;相反,如果在未来5年我做的比较好,节能减排,指标用不完,可以拿出来卖。这是适合中国标准,在金融企业参与下产生的一个游戏规则。”
  目前,我国减排的二氧化碳总量超过欧盟减排的总量,但如何让中国的减排成本降到最低?黄杰夫表示,从国际上成功经验来讲,应通过市场机制保证是以最低成本,以GDP冲击最小的路径来达到减排。
  在省内、部门内首先实现碳交易
  杨宏伟认为,我国“十一五”期间,推动节能减排就是将指标分到各个省,按照区域进行划分。我国推动低碳经济也可借鉴这样的路子,比如单位GDP的碳强度指标显著下降,首先要分解到各省,在省里各个部门去落实,可能还会分到某一具体行业,这样相应交易成本会低一些。交易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省内配置是将资源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阻力相对较小。对于五大电力集团来讲,虽是跨省的,但从收益、利润来讲,是在整个集团内进行核算,集团内有效率较高的电厂,也有效率较低的,可通过集团内部的碳交易来推进节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特别要注意的是,哥本哈根会议对碳市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碳市场稳定离不开需求,需求来自于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其中核心的内容就是,发达国家缔约方在2020年要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40%。”杨宏伟最后强调。
 
 
作者:李禾
来源:科技日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