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技术强制转让受限 中国或需巨资购买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222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核心提示:中国迈向低碳经济可能要付出不小代价。对中国而言,70%的减排核心技术需要“进口”。
  “中国应该加快形成国际科技界所认可的研究成果,为中国的气候变化行动和参与气候变化的外交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提高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话语权’”。在5月7日的国际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国家减灾专家委主任秦大河称。
  会上,秦大河发布报告指出,目前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设立绿色贸易壁垒,其发展低碳经济技术都走在世界前列,掌握了气候变化的主动权,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碳排放,有14.5%-24%是发达国家通过产业转移,进而排放到中国的。
  根据联合国的2010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到2030年中国的碳排放总量可以达到峰值,此后开始下降,但是中国需要从国外引进绝大部分自己无法掌握的技术,这些技术似乎难以从国外通过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免费获得。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朱雪忠对记者分析,尽管目前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去年的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强调,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免费提供低碳技术,这可以采取强制许可制度,但是实际上这些技术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企业手中,未必就愿意无偿提供技术给发展中国家。
  “我的建议是,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资金,发展中国家再从发达国家的企业手中买低碳技术的专利,这个路径是行得通的。”朱雪忠对记者表示。
  70%的减排核心技术需“进口”
  中国迈向低碳经济可能要付出不小代价。
  4月15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外公布了《2010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中国实现未来低碳经济的目标,至少需要60多种骨干技术支持。而在60多种技术里面其中42种技术中国目前不掌握核心技术。
  也就是说,对中国而言,70%的减排核心技术需要“进口”。
  “中国要找到一个最佳的、优化的技术方案、技术战略来支持我们建设低碳经济,因为,技术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中国未来的排放水平。”该报告主笔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邹骥表示。
  显然,核心技术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自然会付出更多的购买成本。据邹骥估算,如果“不惜一切代价减排的减排情景”(即采用高昂的技术,如电动汽车、第四代核电以及碳捕获和储存)测算,到2050年,减排的投资成本会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6%。
  如果按此估算,中国购买这些核心技术,资金压力显而易见。能否借鉴药品行业的强制许可制度来低价获得这些技术?
  “实施强制许可的必要性在绿色技术不如药品那么明显。”朱雪忠对记者分析,原因是,什么叫绿色技术范围的界定就很困难,比如狭义可以理解为各种节能环保的技术,广义理解则绿色技术的范围更大,各国、各地方、各行业界定也不一样。
  同时绿色技术的可替代性很强,不像药品的依赖性那么强。“气候问题是具有累计性的,不像公共健康那种突发性,因此它的强制许可的必要性也不如药品。”朱称。
  最关键的是,强制实施效果很有限,主要是因为,强制许可只适用于专利技术,在绿色技术领域里面,有很多都不是专利技术,如果是技术秘密,就不能使用强制许可。比如国防的很多保密专利。
  并且,通过强制许可获得的技术很难获得专利权人的配合,“一项技术的实施,特别专利技术的实施,如果没有专利权人的配合,这个技术实施的效果可能要大打折扣。”
  碳预算求解资金难题
  中国气候变化问题智囊团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委员林而达告诉记者,目前国际间有关低碳技术的转让谈判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一般观点认为,知识产权问题不应该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障碍。
  发展中国家主张,一些相对水平较低的技术,可以通过强制转让专利给发展中国家,而一些高端的技术,发达国家的政府应该购买后转让给发展中国家。
  “不过,最先进的技术,比如碳储存,碳捕获技术,预计转让的难度很大。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援助资金,这其中的一部分应该被用于向发达国家的企业购买技术。”他说。
  他指出,目前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多少资金,以及哪些技术,迄今仍没有定论,但一定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世界银行的研究认为,中国在2025年左右碳排放可以达到峰值。为此,每年单位GDP能耗需要下降4.3%,预计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以上。为此,未来20年中国每年需要从海外净增加640亿美元的追加投资,用于提升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额外成本和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判断,通过实施碳预算的办法,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获得购买碳排放权,这使得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发达国家企业的低碳技术。
  不过,短期内,上述难以实现。“现阶段,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碳市场交易机制并不存在,所以这些国家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的可能性不大。”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0.经济学)“碳预算与气候公平”会议上,该中心副研究员陈洪波称。
  他认为,基于碳市场的不成熟,中国与印度没有条件进行排放权市场的运作,至少是在短期内,即2020之前。因此,更有可行性的是发展CDM(清洁发展机制),或者执行选择性的产业的部门减排交易。这些规则应由各个国家内部制定 而不是国际性的。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