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起草完成《气候变化应对法》草案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5864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记者近日获悉,为全球瞩目的中国《气候变化应对法》草案已于近日正式形成。2014年7月21日,起草部门国家发改委就该法律草案主持召开论证会,环保部、水利部、国家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的相关人士以及相关学者与会。

参会学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常纪文告诉财新记者,草案综合了中科院、社科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各自起草的专家建议稿,并在其基础上,取众家之长编写而成。目前,该草案的文本尚未正式公布。

常纪文预计,国家发改委希望草案能在2014年年底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所以草案也许会在今年10月公布意见稿。

常纪文是社科院《气候变化应对法》草案起草项目的首席专家,他告诉财新记者,2008年社科院已经开始研究气候变化立法,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一个关于气候变化的决定,开始考虑制订法律。2010年1月,社科院正式启动该法案起草项目。2012年3月18日,社科院将草案意见稿全文公布。

社科院版意见稿包含115个条目,最终通过发改委发布的草案条目约三四十条。常纪文称,目前的草案相对来说,“比较原则、比较抽象”。

“能拿出来已经很不错了,是一大进展。”常纪文评价道,《气候变化应对法》出台阻力很小,各方已形成共识。

“今年5月,我代表中国政府到玻利维亚参加‘77国集团+中国’气候变化会议,感觉到中国气候变化成绩巨大,走出了一条路。”常纪文将这条路概括为: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和生态建设相结合。

他分析称,如果就气候变化论气候变化,老百姓不一定支持,如果借防治雾霾,也防治气候变化,老百姓会支持,“我们找到了能够被各方所接受的路子,而且这个稿子(指草案)也是按照这个思路来进行的。”

在社科院版本的建议稿说明中,介绍该项目由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环保部、瑞士驻华大使馆等几方共同参与,几方于2010年7月签订合作研究协议。该协议经商务部备案,是中国政府和瑞士联邦政府双边的合作项目。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是受国家发改委委托起草,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则受到了美国能源基金机会的资助。

据新华社消息,在2013年7月4日的气候变化国际高层会议中,发改委气候司综合处处长马爱民称:“现有法律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他举例说,“比如尽管有《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是二氧化碳不是过去定义的污染物,并不是这部法律调控的对象。因此目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很多工作,例如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等,由于缺乏法律依据遇到一定障碍。”

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则介绍,在法律层级上,《气候变化应对法》既是国内法,也将与国际相关法规相衔接。 推动气候变化立法也有利于为本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掌握主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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