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关系中长期规划》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合作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6306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中法关系中长期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部分)


      当地时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在巴黎发表《中法关系中长期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内容如下:


三、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协调。在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COP21)努力推动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一项议定书、另一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议定成果,以根据坎昆大会作出的承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全球气温增长。为此,双方继续就2014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组织峰会的筹备工作保持沟通,并围绕有关能源转型的具体倡议开展合作。双方共同承诺遵照华沙会议确定的安排推出各自举措。

  (二)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开展合作。继续在碳市场机制和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开发领域进行交流。

  (三)就低碳发展战略(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法国能源转型等气候变化议题继续组织中法专家一年进行两次交流。

  (四)就绿色能源、能源效率(特别是家电和建筑能效)以及减少化石能源排放进行协调。这一合作将涉及中国火电企业向低碳技术转型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开发等领域。法国发展署将继续关注中国改善能效的项目。中法两国还将在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多边框架下就绿色技术开展协调。

  (五)落实2013年4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法兰西共和国生态、可持续发展和能源部环境保护合作协定,实施以环境立法、空气质量、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和化学品管理、土壤污染治理和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行动计划。加强法国生态、可持续发展和能源部与中国水利部关于水资源治理和管理的合作,特别是落实好海河流域试点项目的相关工作。与中方一道评估将该合作拓展至其他流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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