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低碳发展路线图 将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6622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发改委网站14日消息,加快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从我国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好重大政策文件。做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完成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本起草,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编制完成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系统提出我国2030及2050年低碳发展路线图。研究制定《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建议方案》并上报国务院。

    二是完善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政策体系。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消费等方面配套政策,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提出低碳城市、园区、社区和商业等试点示范建设的规范和评价标准。

    三是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碳试点示范评价考核办法,对“十二五”时期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和交流低碳发展经验。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四是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低碳发展主管官员以及企业高管等多层次的能力培训。加快试点示范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优先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据悉,2010年、2012年该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批共42个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201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列入试点的10个省市2012年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平均幅度约为9.2%,高于全国6.6%的总体降幅。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2011年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6月深圳市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截至11月份,累计交易量超过13万吨二氧化碳,交易金额超过850万元。上海、北京也于11月启动上线交易。各试点省市都组建专门人才队伍,完成基础体系建设,在企业碳排放盘查基础上,提出了实施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差别和特色,如选择的行业范围、纳入交易的企业、配额分配的方法和标准、允许抵扣的自愿减排指标比例、登记注册系统的设计等,充分体现了“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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