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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6248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根据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重庆市经信委和市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重庆市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创建工作。
重庆市明确要求,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申报单位应满足三项条件:一是申报单位必须是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二是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园区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较强的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园区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低碳新兴产业发展上有一定的基础;三是对园区低碳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思路,落实实施方案有保障。
重庆市经信委和市发改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推荐上报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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