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6902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我市要加快建设

  低碳金融城市

  市发改委日前透露,《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要加快建设低碳金融城市。

  市发改委能源与环境资源处处长葛雷介绍说,建设低碳金融城市,我市将结合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温州民间资本雄厚优势,以温州市金融中心为依托,开展低碳领域金融创新,提升低碳金融服务低碳产业发展的能力,改变“低碳概念热、融资冷”的局面。

  我市将探索设立政府性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和低碳创业引导基金,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温州本地及在外温州资本参与低碳产业项目投资,扶持一批拥有创新性低碳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和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国内低碳领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争取在温州打造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集聚基地。引导温州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低碳产业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将鼓励符合条件的低碳示范企业以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在全国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进一步开展政府上市引导及服务,积极引入国内外专业上市辅导融资机构,推动温州低碳、清洁技术、新能源装备等行业企业上市融资。

  此外,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基础上,我市还将研究确定首批纳入控制碳排放总量的重点行业企业,并发放碳排放权配额。鼓励企业借助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积极推动我市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去年11月,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低碳金融城市,为我市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要实施的八大行动之一,其余七大行动包括建设低碳活力城市、低碳能源城市、低碳建筑城市、低碳交通城市、低碳宜居城市、低碳科技城市以及低碳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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