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如何不再是“空中楼阁”?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7219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今年6月17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21日)和低碳日的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低碳”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
    然而,专家指出,由于我国低碳城市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低碳标准设置仍有待改进,相关用能单位的能耗信息亟待公开,相关的低碳政策法律体系也需完善,并且对公众来说,如何真正参与到低碳生活当中,实现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也是我国低碳城市发展体系中亟须解决的重要环节。

碳约束已成趋势

    据联合国统计,城市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75%,因此建设低碳城市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成败的关键点。当前,我国部分城市对构建低碳城市的热情高涨,越来越多的城市提出建设低碳城市构想。
    专家指出,从国内政策层面上看,目前碳约束的迫切性已经比较强。“从碳排放这点来说,国家从‘十二五’到2020年都有明确的碳排放控制目标,相关政府部门最近也在安排碳排放总量目标,这些都是按各个省往下分的,这就形成了一种硬约束,使城市必须向低碳转型。如果地方不能把排放额数控制到标准内的话,那么很多建设项目就无法进行。”曾参与多地低碳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与管理系讲师王克如是说。
    “虽然现在这种硬约束还没有真正实现,但各城市如果不未雨绸缪,以后要短期转型可能来不及,所以现在得从战略规划的角度进行准备。另一方面,中国也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减排承诺,在国际国内的双重压力下,我认为这样的硬约束形成了一个比较强的预期。”王克对此十分肯定。

低碳指标不妨引入人均指标

    什么是低碳?专家指出,这涉及到一个综合性指标,在我国,综合性的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单位GDP排放强度和人均碳排放量。“对于中国大部分城市来说,碳排放总量在上升,而单位GDP排放强度在下降。目前对于这些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争议比较大,所以尚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王克表示。
    “目前国内所说的低碳城市的衡量指标都是以万元GDP碳排放量为指标,这是一个效率标准,更多关注的是碳的经济效率,这跟国际上的减碳标准是有区别的。”正在牵头完成《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指出,万元GDP碳排放量这一指标非常适合用于反映工业碳排放情况。“但是这个标准也有一个问题,因为普通老百姓的很多生活行为是不会产生GDP的,但也会产生碳排放。这样的话,仅仅用万元GDP碳排放量这一指标是很难反映整个社会的碳排放量的。”宋国君表示,如果采用人均碳排放来衡量,那就意味着碳排放指标进入了人的消费、生活以及工业生产。“一方面,人口的增长幅度远远不如GDP的增长幅度,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减排目标比较稳定。另一方面,行业或企业或许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使得万元GDP碳排放量短时间内明显降低,但这种行为往往也具备很大的‘后遗症’。而采取人均碳排放量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宋国君同时指出,目前国内还没有人提出人均碳排放的标准是多少,而事实上中国目前的人均碳排放量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一旦采用人均碳排放量作为衡量指标,一方面在减排手段和指标上可以与国际接轨,为今后气候谈判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转变现有的节能低碳方式,这包括从消费方式、生活方式乃至公民价值观的调整。”
    宋国君表示,对城市而言,如果不提出降低人均碳排放量,城市在低碳建设上就缺乏根本动力。“目前讲到低碳,更多的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控制。而要真正实现低碳城市转型,人均碳排放量的提出必不可少。”

    诸多“瓶颈”待破,信息公开最关键

    “很多人认为低碳就是节能减排,但事实上,节能减排只是低碳的一个部分,低碳是一个产业体系,意味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王克指出,现在很多地方把低碳建设的任务放在节能办和环保处,但其实低碳建设需要有宏观经济部门等更高层次的参与。
    另外,他同时强调,我国很多城市在加速低碳转型上还存在一些障碍。“总体而言,目前的城市发展还是看GDP这一单项指标,低碳没有实质性纳入城市发展评价体系之内。同时,我国低碳建设数据基础欠缺,统计不完备。”王克如是说。
    专家指出,目前国内许多跟低碳有关的政策缺乏精细设计,作用并不十分明显。“政策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缺失、不完善,所以政策手段不论正负作用,都没能表现出来。比如碳税还未正式开始收取,而碳交易也只在少数几个城市进行试点。另外,一些新产品能否得到节能认证,低碳产品的税收、价格优惠,也要让消费者从低碳产品获得更多好处。这些细节都有待完善。”宋国君表示。
    另外,在低碳法律储备上,宋国君也认为,目前低碳法律储备处于欠缺状态。“目前只有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与低碳相关,没有直接针对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
    王克也表示,目前在低碳经济方面没有统一法律法规或文件指导是事实。“但现在中央和地方也处于一种双向互动的状态,中央和地方两边都在开展工作,但都没有完成,比如现在中央在立法,然后会需要一些地方试点的意见;地方同时也会向中央提出低碳建设的需求,双方都在调整,形成一个双向反馈的机制。这是一个互动渐进的过程,而非一方做完了另一方才行动的线性过程。”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专家表示,首先用能单位的相关信息必须予以公开。“我们现在统计年鉴公布的能源数据,地级市以下几乎都没有相关信息。很难去核查。我们说即便公开的信息出现问题,只要数量足够,那么第三方专家和机构就可以去进行分析核查,进而对信息数据的完善提出建议,信息完善了,那么接下来政策制定才更能‘对症下药’。”宋国君指出,信息的公开是一个过程,过程初期可能会有不完备之处,但必须坚持下去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其次,低碳要让参与主体获得真正的经济效益,才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中央有关部门在发展低碳方面不能说没有经验,但中央的经验要落地,这还要与地方城市的自身情况相结合。但目前地方主动行动的很少,事实上,要是低碳建设可以赚钱,可以提供发展机遇,大家的积极性就会高起来。”宋国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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