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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10232 来源:四川省绿色节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013年重庆市信贷投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近日印发。《指引》称,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禁止对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
《指引》要求,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开展排污权质押、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质押、绿色租赁融资等产品。鼓励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自主创新。积极推动节能技改的重点用能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据悉,在渝银行金融机构将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的准入门槛,加大金融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从严审查和审批属于产能过剩项目的贷款,对国家已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企业和项目以及非准入产业项目,禁止发放贷款。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禁止发放贷款。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禁止发放贷款。
《指引》要求,在渝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强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在贷款评审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的审查,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等安全隐患的企业,强化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审慎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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