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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产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5118  来源:四川低碳科技

 绿色金融政策是指通过包括贷款、私募基金、发债、发行股票、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笔者估计,绿色产业在今后五年内每年需约投入约3%的GDP(每年约两万亿左右)。在全部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估计约为10%-15%,社会资本投资的比重将占到85-90%。在目前价格体系无法完全反映绿色项目正外部性的情况下,如何吸引社会资金配置到绿色产业,是政策面临的一大挑战。

  要掌握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运用,就要知道绿色金融产品的类别。

  绿色贷款

  绿色贷款的政策,一般是指银行用较优惠的利率和其他条件,来支持有环保效益并同时限制有负面环境效应的贷款项目。绿色贷款包括了针对零售银行个人顾客的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绿色信用卡业务,以及面向企业的项目融资、建筑贷款、设备租赁等等。

  企业贷款方面: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是目前全球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根据赤道原则,如果贷款企业不符合赤道原则中所提出的社会和环境标准,赤道原则的参与银行将拒绝为其项目提供融资。赤道原则的意义在于,其第一次将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数量化、明确化、具体化。截至2013年,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78家,分布于全球35个国家,几乎囊括世界主要金融机构,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超过86%以上。中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在赤道原则的官方网站上显示为参与成员 。

  在中国,目前已经有一些鼓励绿色信贷的规定和政策意见(如《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绿色信贷指引》),但许多还停留在原则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没有到位。这些绿色信贷政策主要针对遏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贷款,却较少提到为环保行业或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贷款等促进类措施。在推广“赤道原则”方面,环保部编译出版了《促进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赤道原则及IFC绩效标准与指南》,但赤道原则尚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及。

  绿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

  目前国际上大规模的绿色直接投资,主导方仍然是国际知名的金融集团,同时也有一些专业投资者参与。

  1999年,世界资源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成立了“新风险投资(New ventures)”项目,并得到花旗集团在资金上的支持。该项目专注投资新兴市场环境行业中的中小企业。1999年至2012年,该项目共帮助367个“产生明显环境效益”的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总共3.7亿美元,累计减排二氧化碳330万吨、保护耕地450万公顷,节水净水57亿升 。著名的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limate Change Capital从事全方位的绿色产业投融资业务,其私募股权部门只投资于500万欧元至2000万欧元之间规模的公司,行业限制在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能源效率、垃圾处理和水务 。其他国际上专门开展绿色私募/风投股权的公司还有Environmental Capital Partners等数十家。

笔者根据清科研究的数据计算得出,2007到2013年上半年间,中国的VC/PE总共进行了694笔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总金额达到82亿美元,其中有多家公司成功在国内/海外上市,其中以2011年金额最高 。而近两年随着PE/VC在中国遇到瓶颈,其直接投资于清洁能源的项目数量也有所下降。这一趋势表明中国清洁技术行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其一、政策支持力度低,绿色产业项目回报率偏低,资金回收周期长;其二、国内市场化程度低,基础配套不全(如风电、太阳能上网困难等),一些主要产品过分依赖出口欧美地区,需求波动性大;其三、投资者和消费者还没有形成对清洁技术良好的认知以及社会责任感。

  绿色ETF、共同基金

国外金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有较好流动性的绿色金融产品,其中以ETF指数和基金类产品为主,也包括碳排放类的衍生品等。这些产品吸引了包括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

现在国际上绿色指数主要包括:标准普尔全球清洁能源指数(包含了全球30个主要清洁能源公司的股票),纳斯达克美国清洁指数(跟踪50余家美国上市的清洁能源公司表现)、FTSE日本绿色35指数(环保相关业务的日本企业)。每个主要指数,都相应催生了跟踪该指数的基金。

此外,特色指数和基金还包括:德意志银行x-trackers标普美国碳减排基金、巴克莱银行的“全球碳指数基金”(挂钩全球主要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系统中碳信用交易情况的基金等 。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目前在A股市场出现了部分基金产品,如A股富国低碳环保基金、中海环保新能源基金等,但规模不大,且其投资并未严格限定在环保主题范围内。

  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若干国际金融组织和一些政府支持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由于发行者的信用级别较高或享受政府免税等政策, 可以以较低的利率来支持绿色项目。

国际上已经发行绿色债券的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英国绿色投资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等。这些债券的承销商一般是国际主要投资银行,投资者包括大型的机构投资者和部分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这些债券的平均期限为5-6年。从2007年开始, 全球发行的绿色债券的总市值超过50亿美元,其中世界银行占了大约一半。

绿色债券能够吸引投资者原因包括:1)绿色题材、社会价值;2)期限较短、高流动性:绿色债券的期限比其提供融资支持的项目短很多,一般为3至7年。具有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投资者卖出方便;3)良好的投资回报,某些绿色债券享受免税优惠;4)较低的风险:通过投资绿色债券,投资者避免了对单个环保类项目投资的风险。而且世界银行以及其他发行机构本身会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严格筛选。

绿色银行

  英国绿色银行是英国政府全资拥有的一家银行。政府为其提供了30亿英镑资金,并在董事会拥有一个董事席位,但银行独立于政府而运作。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作用,是解决限制英国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市场失灵。英国政府期待绿色投资银行通过调动额外的私人投资,大力加快英国向绿色经济的转型。《英国绿色投资银行》年报指出,绿色投资银行投资1英镑可调动近3英镑私人资金。

  英国绿色银行按三个准则评估项目:1)稳健性;2)杠杆效应3)绿色效应。投资的重点是具有较强商业性的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至少有80%的投资将针对其优先领域,包括海上风电、废物回收、废物再生能源、非住宅能效。该银行可通过股票、债券和担保形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不提供软贷款、风险投资或补贴。投资时会邀请社会第三方共同投资。

  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又叫生态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手段。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生态保险的意义在于,如果没有保险, 许多企业在发生意外的污染事件之后,就没有财务能力提供赔偿和对环境进行修复。另外,对某些行业采取强制购买保险的措施, 会将环境成本显性化, 帮助企业内生部分环境风险的外部性,减少环境风险过大的投资行为。

  由于欧盟始终坚持以立法的形式强调“污染者付费”原则,并2004年发布《欧盟环境责任指令》强调污染责任,相关保险业务在欧洲最为发达。德国政府在1990年通过Environmental Liability Act,在法案的附件中规定了10个大类96个小类行业必须参保,主要包括了热电、各类采矿、石油等。英国保险业协会也组织全国保险公司推出类似保险,一旦污染发生,赔付内容不仅包括清理污染的数额,还包括罚金、不动产价值损失、全部相关法律费用、医疗费用等。

  我国2007年开始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3年1月,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指导15个试点省份在涉重金属企业、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首次提出了“强制”概念,但现阶段仍处于“指导意见”,并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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